休息时间微信回工作引争议
2021年李女士入职某公司,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时,她常在休息时间收到领导微信,像周末、下班后、节假日等,要回复工作指令、修改方案等,她都按要求完成。2023年下半年公司业务调整,李女士协商离职,她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12万,双方没谈拢。劳动纠纷闹上法庭
2024年4月,这劳动争议案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法庭上,公司称加班得审核确认,李女士入职到解除合同都没申请加班,主管领导也没安排,她自己也没向人事申请补报加班时长或调休。法院审理判定加班
经审理,法院认为虽实行标准工时制,但李女士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她休息时间回复工作超出简单沟通,要实质性处理,这些时长应认定为加班时长。最终核算,法院判公司支付2021年至2023年加班费9万。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法官提醒相关要点
承办法官表示,对隐性加班不能仅因不在工作场所等就否定,要综合考虑。若用社交软件工作超出简单沟通,付出实质劳动,或有周期性固定性且占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法官提醒,数字化办公普及,“隐形加班”频发,劳动者要留证据,用人单位也要规范用工。转载请注明来自大地资讯官网,本文标题:《放假用微信回工作,这算加班吗?法院给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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